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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公告
2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单
发布时间:2019/2/1 9:13:34    
 

 

中共石首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单

 

各乡镇办区党(工)委,石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组),市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由于210日为春节假期最后一天,市直单位各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调整2月12日开展,各乡镇办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定召开时间。根据有关要求,各党支部在落实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以下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根据《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石组组〔2019〕1号)文件的要求,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石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查摆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查接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狠抓整改落实。

2.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根据石组组2019〕1号文件要求,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评议不能“只评不议”,每名党员都要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履行党员公约、星级党员创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3.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各村(社区)要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在所辖党支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并进行。按照党员星级管理办法,实行一年一评定,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以分类定级、星级管理、示范引领、滚动晋位为手段,力促先进争示范、中间争晋位、后进争转化,努力营造人人争星、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

关于“欢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家过年”主题活动,请各村(社区)党组织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做好“四个一”活动的具体落实,即开展一次走访联系、组织一次项目参观、召开一次座谈会、举办一次民俗活动。各乡镇办区要帮助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需报3张图片:1张图为:党员举手宣誓,1张图为:《石首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2月活动记录,1张图为:活动签到记录),电子邮箱:sszzbzzk@163.com,并积极投稿“石首先锋”公众微信号。

(联系人:涂珍 联系电话:7819515)

 

 

中共石首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地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178号 电话:0716--7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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