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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公告
关于做好全市红旗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2/22 9:14:23    
 

乡镇办区党(工)委,石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市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石首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石组〔2018〕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评选表彰“红旗党支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对象为党的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各类基层党组织。全市将表彰一批红旗党支部。

二、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标准

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组织、阵地、队伍、活动、服务、制度和保障进一步规范。

领导班子好。支部班子理论学习深入扎实,政治敏感性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行动迅速。班子凝聚力强,形成团结干事、积极向上的风气。党支部书记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成为支部的主心骨和“领头雁"。

党员队伍好。重视党员发展,坚持质量标准,严把“入口”关,依纪依规处理不合格党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牢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支部党员干部无一人违纪违规。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有鲜明特色和工作经验。

工作机制好。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合理配备党务干部。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执行、有检查、有讲评、有记录,党组织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有序,台帐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好。

工作业绩好。党员干部争做业务能手,争当行业标兵,业务水平在本系统、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着眼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目标,主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为建设“一个中心、三个城市、五个石首”作出应有贡献。

群众反映好。服务党员群众积极主动,党支部整体形象、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在群众中有较大的认可度。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健全,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群众口碑良好。

(二)推荐要求

各地各部门应参考2018年度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进行推荐,所推荐的红旗党支部原则上应为三星级党组织。每个乡镇办区各推荐2个党支部(天鹅洲推荐1个);市直各单位以部门、系统为单位组织推荐,二级单位数量较多的部门推荐2个党支部(下辖党支部超过10个可推荐2个)、二级单位较少的可推荐1个。所有推荐表彰对象要排序。两新组织党支部、老干党支部的推荐不在名额限制范围内。

(三)评选程序

推荐表彰的对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申报。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乡镇办区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为单位进行推荐,分别呈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市委老干工委初审,各初审单位提出村(社区)党支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及老干党支部建议名单(需排序),经市委党建办审核并征求市综治办、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意见后,拟定表彰对象名单报市委研究。

其中,市直非公企业由石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推荐,市直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党组负责推荐。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搞好表彰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评选时要坚持高标准,认真考察,优中选优,多挖掘、发现和推荐新的典型。要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真正使推荐对象最具代表性和先进性。

推荐的表彰对象,经乡镇办区党(工)委或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附简要典型材料(各一式两份)。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通讯体裁,主题集中,文字精练。推荐表和典型材料(附word电子文档)于2月26日以前由各初审单位报市委党建办。

联系电话:0716-7819722

附:《石首市红旗党支部推荐表》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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