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6个学雷锋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雷锋志愿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决定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增辉文明石首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活动
3月4-6日,市教体局组织中小学校,各级文明单位自行组织参观石首公安雷锋馆,参加“传承雷锋精神,守护你我平安”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各级文明单位
(二)学雷锋送服务活动
结合实际,开设学雷锋岗、学雷锋窗口、学雷锋承诺栏,发挥岗位窗口示范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业务介绍、便民服务、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办事群众解疑释惑,传播践行雷锋精神;深入结对村组(社区)和困难群体,集中开展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政策咨询、义诊保健、家居护理、亲情陪伴、科普宣传、爱心捐赠等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三)学雷锋送关爱活动
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组织志愿者、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社会爱心人士等积极投身精准扶贫,结对留守儿童,持续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情暖童心益起童行”活动,组织贫困留守儿童体验城市生活、参与志愿服务,促进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帮助贫困家庭增收致富;深入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围绕日常康复照料、法律援助、就业创业帮扶、爱心捐赠等开展助孤、助残等志愿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
(四)学雷锋送文明活动
认真开展“文明出行”交通劝导、“小手拉大手、争做文明人”等主题活动,维护良好公共交通秩序,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结合学雷锋日、保护母亲河日、植树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纪念日,组织志愿者积极投身长江生态大保护和“绿满石首”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河道局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把此次集中活动与全年志愿服务工作相结合,高度重视,精心设计活动内容,不走过场,精心打造富有各自特色的活动项目,扎实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掀起学雷锋志愿服务热潮。
2、务求实效、统一标识。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好“集中行动月”活动,反对不求实效的“轰轰烈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求服务的实效上,尽可能的多开展精准服务、小众服务和专业化服务。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志愿服务队要统一着志愿服务服装,佩戴志愿服务标识帽子,做到标识明显,服务规范。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要加强宣传,在3月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月活动期间多方位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培育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激发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营造服务他人、温暖社会、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4、收集资料、建档立册。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志愿服务活动资料收集工作,确保资料能全面真实反映活动全过程。请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及时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电子版)等资料报送至411964944@qq.com。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检查考评、推荐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组织的重要评选依据,推动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石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