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馆概况 读者服务 读者园地 动态信息 数字资源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本馆概况
读者指南
读者园地
动态信息
数字资源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本馆公告 - 正文
本馆公告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2021/5/17 11:33:03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最新疫情通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为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本市疫情反弹,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自2021年4月20日(含)以来,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来石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当地防控指挥部查验健康码,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尽量不参加集体活动。

二、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前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全市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发热病例时,应主动询问有无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旅居史、接触史。

四、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五、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市已经全面启动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主动预约接种。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16日

 

地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178号 电话:0716--7183701
版权所有:石首市图书馆 鄂ICP备15020208号-1
公安备案号:42108102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