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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公告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15:36:03    
 

12月2日,北京市报告1 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上海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现就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来鄂返鄂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1年11月28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11月21日(含)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迅速开展追踪排查工作。要协同公安、教育、通管、卫健、交通、文旅等部门,组织力量对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学校、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采取信息技术、宣传告知、主动申报、入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全方位追踪排查;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等重要交通站点设置专门通道进行排查。

二、对2021年11月28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11月21日(含)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日,期间每隔3日免费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后1次实行“双采双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14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间第7、14日,分别免费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离开上述地区满14日进入我省的,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日,期间第1、7、14日,分别免费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排查和管理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6小时内完成首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录入湖北省新冠肺炎信息登记系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尽快接种。

 

地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178号 电话:0716--7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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