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规定,新规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划出了新的红线。

新规共32条,对幼儿园供餐模式、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人员管理乃至监督执法等关键环节,均作了细化规范。其中的“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等条款,引发广泛关注。
有部分承包企业和供餐单位认为,新规要求太严、管得太多。但如果回头看看近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就会发现,这些规定并非无的放矢,而对症下药的“治病良方”。
还记着去年震惊全国的“7·1甘肃天水某幼儿园血铅异常事件”吗?
涉事幼儿园后厨人员因违规使用彩绘颜料制作食品,导致幼儿摄入含铅有毒物质。截至2025年7月20日,全园251名幼儿中,有235名住院治疗。该事件暴露出幼儿园食品原料管理、后厨操作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机制等多个环节同时失守,给社会各界敲响警钟。
2月26日,浪潮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历下区人社局获悉,该局已会同属地街道介入调查处置该事件。(据2月27日浪潮新闻)
当天下午1点30分左右,二楼楼道里,原本安静的电表箱突然冒出焦煳味,紧接着火星四溅,浓烟瞬间弥漫开来。对于一栋人员密集的老旧居民楼而言,这无疑是点燃了“炸药包”。一旦火势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孩子们还在午睡,老人们正在家中休息,危险正悄无声息地逼近。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本次新规正是在回应沉重教训,推动制度补漏、监管补位。
首先要补的,是责任虚化、监管悬空的问题。
长期以来,一些幼儿园存在“重教学、轻后勤”的倾向,尤其是在食堂承包模式下,部分园方将食品安全简单理解为承包企业的责任,自己则当起了“甩手掌柜”。出了问题,园方说后厨归第三方管理,承包方说采购不是自己决定,供应商又将责任推给运输储存环节,最终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不负责”的怪圈。
针对这一顽疾,新规将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规定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委托经营的实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由园方和承包方共同履责。此举让食品安全真正成为幼儿园管理层必须亲自抓、持续抓的重点工作,有效杜绝出了问题层层推责的“甩锅”态度。
其次要补的,是采购和供餐环节长期存在的侥幸心理。
新规最受关注的内容,就是明令禁止采购、储存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禁止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以及将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食品排除在幼儿园供餐范围之外。
有人觉得这些规定过于细致,甚至连食材种类都作出明确限制。然而,对于服务对象是学龄前儿童的幼儿园而言,这样的严格恰恰有其必要性——
散装食品价格便宜,却往往来源复杂、追溯困难,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查清责任链条;外购食品看似方便,却容易成为监管盲区,制作、运输、储存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可能影响食品安全;而四季豆、野生菌等食品,即便成年人食用也存在风险,对于身体机能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来说,容错空间更小。

更何况,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供餐量更大,一旦出现问题,影响范围更广。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幼儿园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更严要求,不能抱有一丝侥幸心理。
所以,新规的一系列禁止性条款,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在用最严格的标准,换取最大的安全确定性。
天水事件的教训已经说明,在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域,“差不多”就是差很多,“小疏忽”可能酿成大事故。涉及孩子的事情,没有“将就”,只有“周全”。只有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股票什么时候卖
元股证券App官网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